11月10日,按照省交通运输厅《关于移交国务院“互联网+督查”平台留言线索的函》要求,路政处督导组对武安、涉县所辖国省干线公路限高设施、卡口进行现场督导检查。
督导过程中发现,武安市交警部门在武安东二环设置禁止大货车通行卡口2处,S234阳邑镇中心街设置围挡1处。
督导组按照上级指示,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。武安市交警部门表示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,并尽快整改;阳邑镇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立即拆除围挡。